局直属各单位:
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是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必然结果,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于促进卫生人事管理规范化、促进卫生人才素质提高、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以及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营造和谐社会氛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10年4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规范了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现将总结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和报送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
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整理有关档案材料以备检查。总结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程度,具体做法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程序,如制定招聘计划、送审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对应聘人的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公示招聘结果、聘用人选备案等。
(二)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是否设置歧视性条件,是否按经核准的招聘计划进行公开招聘,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向市卫生局进行备案, 是否规整公开招聘工作的档案材料等。
(三)公开招聘人员的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二、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才总体规划、岗位设置以及空缺岗位等实际情况,结合2011年毕业生需求计划(招聘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及研究生学历),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主要包括: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时间、招聘人员数量、招聘方式等。
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招聘计划的,应及时书面报送局人事处进行核准。
三、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各单位须于2010年12月28日前,将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总结、《2010年公开招聘制度推行情况表》(1式1份,见附件1)、《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1式1份,见附件2)以及《2011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1式2份,见附件3),连同电子版报送局人事处。市卫生局将于2011年1月下达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对于2010年未按规定报送《北京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的单位,将不予下达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
四、需强调的问题
(一)严格招聘信息发布制度
各单位必须按照经核准的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于招聘报名前至少15天,将招聘方案和招聘信息报送局人事处核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wangzong@bjhb.gov.cn。局人事处再按规定将招聘方案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时将招聘信息发布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之后各单位方可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北京卫生信息网或其他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一经发布,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二)严格招聘人员核准制度
招聘单位须在招聘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见附件4)、《北京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准表》(见附件5)、《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同附件2)报送局人事处核准(须同时报电子版)。局人事处再按规定将招聘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局人事处将对拟聘人员的合理性以及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审核。 各单位办理引进京外人才、接收毕业生以及增加工资总额等手续时,须同时出具经核准的《北京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准表》。
以上电子表格须到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网址:www.bjwsrc.cn)。
联系人:陈志航、王宗 联系电话:83970597、83970592
电子邮箱:wangzong@bjhb.gov.cn
附件:
1、《2010年公开招聘制度推行情况表》
2、《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
3、《2011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
4、《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
5、《北京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准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