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卫生人才快速成长,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现将2012年度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选拔培养经费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卫生系统中青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十”层次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百”层次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社会效益者;医疗技术精湛,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者;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效益明显者;在妇幼保健领域成绩突出并得到同行公认者;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高级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
三、人选数额
各区、县卫生系统,各有关单位可申报“十”层次人选1人,“百”层次人选3人。近三年已经获得资助的人选,不再申请同级水平的经费资助。“千”层次人选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确定并资助培养。
四、申报办法
(一)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bjwsrc.cn),按照《2012年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经费资助申请网上申报须知》要求进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
(二)个人网上申报及单位审核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2日。
(三)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9日
(四)各单位报送材料地点: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院3 号楼一层会议室)。
(五)报送材料包括:《2012年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选拔培养经费资助申请表》一份;候选人最具代表性的著作、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另外,2008年以来(含08年)获选的“十百千”人选,要报送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专项资助经费使用明细表(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
五、人选确定
市卫生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十”层次人选进行答辩(本人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百层次人选通过申报材料评选。
六、经费来源及使用
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助经费来源于北京市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位应加大支持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给予匹配。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卫生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培训、考察访问、学习交流,参加学术会议,出版学术著作,购置必要的学习材料等。
附件:经费使用明细表.doc
联系人:李国珍 联系电话:83970599
网上申报联系人:薛苍嵩 联系电话:82807499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