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通过“老人老办法”取得医师资格,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信息存在问题,需要修改,或系统中查不到信息,需补录的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医师以上职称,且经“北京市卫生局”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此类证书辨别方法:
1、经人事部门认定合法证书;
2、未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
(非原“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资格证书,分为外省市发放、部队转地方等2种证书,此类人员不属于我中心办理业务范围)
二、工作流程
第一步:个人准备材料,并提出申请;
第二步:个人向所在单位(三级甲等医院)或所在单位行政区区卫生健康委申请;
第三步:经审核后报市卫生健康委修改或补录。
三、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认定人员注册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一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复印件(在个人人事档案中)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只需要更改网上信息的人员:以上所需材料请申请人扫描后,发送至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考评科公务邮箱(wsrc_kaopingke@wjw.beijing.gov.cn),并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要修改网上信息并修改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的人员:请携带以上材料前来办理。
四、联系方式
1、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冠华大厦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303房间考评科。
2、联系电话:010-83366909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