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京卫字〔2008〕1号),按照有关规定,第四批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的评审已结束,定于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对培养对象拟定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可通过信函或电话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者应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B座1314房间)、监察处(B座1313房间)。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人及电话:李传亮(83970647) 邱建明(83970557)
附:
1、北京市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拟定人选名单;
2、北京市卫生系统学科骨干培养对象拟定人选名单。
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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