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本人持有外省住培合格证,需要在北京市进行住培合格证复核,请仔细阅读以下流程内容进行准备,材料齐备后可电话联系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规培科沟通办理复核事宜(电话及地址附后)。
一、适用对象:
1、获得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
2、获得外省2017年国家证书人员。
(2018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家证书不需复核,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二、申请复核,需准备并提交以下资料:
1、省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医教协同培养研究生需要提供院校开展医教协同培养的文件复印件;
2、所在培训基地被省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的文件复印件;
3、省级卫生健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记录详实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登记手册及考核手册,或应当包括轮转科室、轮转时间、在各科室轮转期间培训学习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等的名称和数量,并应有相应科室负责人的签字和培训基地公章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
5、国家医师资格证原件。
以上1–5材料请在准备齐全后先行电话与我处沟通,确认无误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进行复核:
① 可将原件拍照形成PDF电子版文件(其中的材料4,请注意确保将手册签字页或盖章页涵盖齐全,能够完整展示个人的轮转经历及时间起止,否则将有可能影响复核结果。)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jguifanhuapeixun@126.com 请以“姓名-外省复核-手机号码”为邮件和附件的标题,进行网上复核。
② 也可带齐材料原件至我处进行现场复核。
以上1–5材料经由我处审核无误后,请自行打印《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核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自行下载使用)按要求将信息填写齐全,一式2份,本人签字、就业单位处盖医院院章【请勿盖人事或教育章】,将表格邮寄或送来我处统一进行盖章。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上述1–5及《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核表》原件一式两份)审核无误后,将发放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盖章的《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核表》,申请人按照通知时间来我处领取即可。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规培科
联系电话:010-83366904,010-83366905(工作日9:30-16: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09房间。
附件1: 外省规培证复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