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15:22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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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干人〔2021〕13号)文件精神,现将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申报人即日起可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网络报送我中心 。
    二、答辩与评审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合格,经单位推荐委员会在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初、中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人员,经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合格,经单位推荐委员会在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副高、正高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人员,先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答辩评议组的答辩评议,再经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答辩主要围绕申报人的管理研究工作的研究方向、业绩、课题、成果、论文等内容,由专家提出相关的问题,答辩时间一般为25-30分钟。
    三、报送方式及材料
    本年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个人上报材料均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单位统一报送材料请委派一名同志现场提交。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区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答辩代表作(申报初、中级除外)。
    2.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
    6.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任现职以来的卫生管理研究工作总结,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8.2020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9.能反映本人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水平、工作业绩的其他相关材料,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卫生管理专业考试成绩单。
    以上个人材料均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收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500元/人,高级职称答辩及评审费:700元/人。本年度实行网上缴费,终审通过后通知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
    五、报送材料及答辩、评审时间
    8月30日前个人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及单位审核上报。
    8月30日—9月3日,单位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10月下旬左右进行答辩与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07室)。
    电话:83366909、83366908(传真)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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