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地区医学卫生类考试应试疫情防控须知
本防控须知适用于北京地区医学卫生类考试,包括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等考试。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二)所有考生须持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北京健康宝”显示“未见异常”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备注:7日内核酸阴性报告指参加7月17日考试的考生需出示7月11日及以后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
(三)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乳胶手套(机考考生)和其他考试所需物品。
二、考试期间
(一)根据疫情防控需求,考场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前往考场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二)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提前进入考场进行防疫核验,再按考场规则要求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在进入考场时,请自觉出示考试当日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北京健康宝”状态,并向考场上交《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
(三)除因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机考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三、考试后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附件: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