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首页
中心介绍
中心简介
组织机构
领导介绍
联系我们
中心动态
中心动态
通知公告
党建专栏
党建动态
二十届三中全会专栏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
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考试与评审
西学中培训与考核
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认定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未列入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卫生系列管理职称考试与评审
其他考试
人事代理
通知信息
政策信息
业务流程
相关下载
系统入口
人才交流与开发
人才招聘
国际交流
人才派遣
人事人才工作
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
通知信息
政策信息
业务流程
相关下载
十百千卫生人才培养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培训业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与评审 >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通知信息
考生健康应试提醒
发布时间:2022-10-21 15:41
字号:
2022年度另行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再次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考试防控要求:
一、考前准备
1.考生考前7天及考试期间必须在京,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避免与高风险地区来京人员接触,考试期间坚持“两点一线”。如须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核酸检测时建议保持2米间隔,收取快递等物品时做好消毒。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报备。
2.考生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①考试时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已治愈未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②考前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③北京健康宝为“黄码”和“红码”或有弹窗的;④外省市或境外抵京考生未按相关政策完成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的;⑤不符合考前“在京满7天”要求。
3.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
4.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医用外科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每半天一支,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每半天一套)和消毒湿巾。
二、入场检查
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场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扫码查验即可)、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除身份识别环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及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2.考试期间,考生自愿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疫情防控调查,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如有异常,立刻报告考场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
3.考场不提供餐食,请考生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场所就餐。
4.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5.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有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及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bjswjwwsrc)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考生健康承诺书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申明
© 2022 版权所有 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京ICP备18046265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450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