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不解决进京户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健康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1日17:00。
2.报名方法:请填写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文件名修改为“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wsfzyjzxzp2023@163.com。
(二)资格审查
中心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各科目笔试成绩均须及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根据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经中心党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在中心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中心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应聘登记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咨询电话:010-88385654。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