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2023〕3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即日起至8月10日可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经各级严格审核通过后,参加1门专业科目考试。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形式。
三、时间安排
8月10日前,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网上填写及上报。
8月14日前,申报人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并上报。
8月16日前,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并上报。
8月22-24日,网上缴费。
8月28-31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专业课考试:9月1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进行打印。
四、个人需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五、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北京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费调整后均为50元/科次。采取申报系统线上缴费方式,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4日中午12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
83366909、8336908传真(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技术支持电话:
8217686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