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4名(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成立于1951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机构。针灸研究所下设10个基础研究室(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医院、期刊中心和北京国际针灸培训中心。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三级实验室3个,重点实验室1个,3个学科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上学期间未缴纳过社保。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应聘登记表》(附件1)及《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不能更改格式,并将身份证、成绩单、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提供)等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邮箱zjsrsc@sina.com,并注明“职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校+生源地”,仅可申报1个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所党委会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实习
笔试预计安排在12月中下旬,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合格分数60分。
笔试通过后进入实习环节,鼓励应聘人员如期参加实习,实习结果通过者优先考虑,原则上实习应不少于3天,具体时间安排电话协商。
2.面试
面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面试内容为综合性考察,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不足1:5比例时,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行。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从现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将在我单位官网(http://www.acuworld.ac.cn/)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预计安排在2024年1月中旬。体检须按我单位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党组织征求意见、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官网(http://www.acuworld.ac.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4089302。
2.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9309
邮 箱:zjsrsc@sina.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附件: